重大误解的概念 重大误解


(资料图)

1、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民事行为。

2、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一方在主观上对行为内容的主要方面有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对民事行为构成的主要方面发生了根本性错误认识。

3、它包括对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理解和对民事行为构成主要方面的错误认识。

4、所谓民事行为构成的主要方面,就是指民事行为性质、主体(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等方面,它区别于民事行为构成内容以外的事项,比如实施民事行为的动机、对市场的预测、对当事人品德的判断等;同时,也区别于民事行为构成内容的次要方面,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5、如果当事人因为自己“动机”的错误,而签订合同,此时不能视为“重大误解”。

6、比如:甲听说单位要分房,于是到商场购买了一批装饰材料。

7、结果后来单位没有分房,则甲与商场购买装饰材料的合同不能认为是“重大误解”,而是一个有效合同。

8、又如:甲认为一两个月后大豆价格会上涨,于是买了一吨大豆囤积起来打算一个月后出售。

9、结果大豆价格反而下降了,此时不能认为是“重大误解”,甲购买大豆的合同是一个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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